政府采购信息网(caigou2003.com)获悉,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《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责任清单》),从招标、开标、评标、定标、处置异议等16个环节,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。
《责任清单》指出严格执行招标制度。明确依法经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,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。不得以肢解发包、化整为零、招小送大、设定不合理的暂估价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、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。不得以战略合作、招商引资等理由搞“明招暗定”“先建后招”的虚假招标。不得通过集体决策、会议纪要、函复意见、备忘录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采用谈判、询比、竞价或者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。不得采用抽签、摇号、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、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。
在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方面,《责任清单》明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,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采购,以及采用全过程咨询、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项目,招标活动优先采用评定分离方式,并在招标(资格预审)文件中明确标注。对于投资额较大、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推行“资格预审+评定分离”方式。
附:《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(试行)》